
一句玩笑断送一条性命,一场冤案毁掉一个家庭——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中的《冤狱》以看似荒诞的戏言开篇,最终却以触目惊心的现实悲剧收场。故事中,轻浮的朱生因与友人戏言杀妻之语,竟阴差阳错卷入命案漩涡。在昏聩县令的严刑拷打下,这个无辜的书生被迫认罪画押,若非故事结尾神明显灵的戏剧性转折,他险些就成为封建司法制度下的又一个冤魂。这个充满讽刺意味的故事,不仅展现了《聊斋志异》最犀利的批判锋芒,更是中国古代司法黑暗面的真实写照。正如著名学者张建伟在《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研究》中所言:《冤狱》堪称蒲松龄刺向封建司法制度最锋利的一把解剖刀,刀锋所向,直指人治社会最顽固的制度痼疾。 1. 权力的傲慢:县令的效率至上办案哲学 在故事中,县令庞某为追求政绩与破案效率,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便捷的刑讯逼供手段。史料记载,在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中,不动刑具而能审结案件的情况实属凤毛麟角。法律史专家庄汉新在其专著中指出,古代官员普遍将刑讯视为成本最低的破案工具,在这种制度设计下,冤假错案的产生几乎成为必然。庞县令在公堂上挥舞的不仅是刑具,更是一种将司法权力绝对化的傲慢姿态——他根本不屑于查证事实,只求速速结案了事。
展开剩余51%蒲松龄借助鬼神之力为冤者平反的情节设计,实则透露出对现实的深刻绝望——当司法体系完全失灵,百姓只能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天理。鲁迅在《且介亭杂文》中的警句至今发人深省:中国人历来是相信鬼神的,因为人世间从无公道可言。七百余字的故事,道破了千年司法的积弊,这或许就是《冤狱》历经三百年仍能引发当代读者强烈共鸣的深层原因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,这个古老故事依然在提醒我们:正义的实现,不能依靠青天老爷的明察,更不能指望鬼神显灵,唯有健全的制度保障和严格的程序正义,才能真正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堤坝。
发布于:天津市富灯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